| 近年来,我们在省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预防,围绕文明机关建设和煤炭行业改革发展的大局,抓教育、提高认识,抓制度、强化责任,抓监督、重在落实,在求实效上狠下功夫,促进了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开展。
一、求真务实抓教育,提高认识促廉政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防止腐败,教育是基础”、“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我们坚持预防腐败比反腐败更重要的思想,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治本之举来抓,着重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这个核心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廉洁勤政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坚持每年一个教育主题,2002年开展了以“牢记理想信念、恪守廉政纪律”为主题的教育活动,2003年开展了以“艰苦奋斗、干事创业”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政工干部突出了“公道正派树形象”这个重点,2004年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2005年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了“保持先进性、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了大检查,2006年正在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在教育方法上,采取了“五个一”的形式,即:每年举办一次机关人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轮训班,组织一场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报告会,观看一组弘扬正气、拒腐防变电教片,参加一次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进行一次个人廉政总结。通过常抓不懈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懂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道理,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牢记为谁掌权、自觉慎重用权。同时,我们非常注重教育效果,在开展的每次教育活动结束后,每人都写出书面的学习体会,并在座谈会上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还特别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局党组反复强调,一个单位好的风气,既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在“抓”与“带”这两个方面,“带”的作用更大。局党组在全局干部大会上郑重承诺:凡是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必须做到;凡是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不做的,党组成员坚决不做。并实行“约法三章”:一是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对跑官要官的,当面严肃批评教育,不许愿、不说情、不向有关部门打招呼;二是带头狠刹送礼歪风,凡是送给党组成员个人的钱或贵重物品,一律拒收,对确实难以拒绝的按规定登记上交办公室或纪检组;三是严格管好配偶子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不准配偶子女违反规定在省内煤炭系统个人经商办企业,或者向煤炭企业兜售产品。近年来,我局党组成员在用车、配备通讯工具以及配偶、子女就业等方面都严格执行规定,没有发现一人违犯纪律。近年来,有3名局级干部的家属、子女需要工作安置,但没有一人安排在省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特别是现任党组成员的配偶子女没有一人在本系统内经商办企业的。
通过不断强化教育,上上下下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我们煤炭行业有两个“天”字号大事,一是安全生产,一是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抓不好要损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而党风政风事关人心向背、事业兴衰,抓不好就会葬送干部,葬送党的事业,危及全行业改革发展。我们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管理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特别是我们有针对性地克服了几次大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后,有的同志产生的管理范围少了、管理权限小了、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轻了的错误思想,突出强化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调标本兼治、突出预防,时刻敲警钟,事事照镜子,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求真务实抓制度,强化责任促廉政
近年来,我们非常注重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现了“两个转变”,即由“以人管人”向“用制度管人”转变,由被动的事后监督向积极的事前预防转变。
一是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机制。从局党组到各单位,都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和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上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指示精神,我们都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本局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机制。年初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局党组成员与各分管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各处室负责人、各单位主要领导分别与处室公务员、部门负责人与其下属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凡安排部署业务工作,必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凡检查考核业务工作,必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各单位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时,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纳入其中,逐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民主监督的包保责任体系。2006年,局党组更加注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责任的具体意见》,把6项任务33项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到12个相关处室和单位。
三是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约束机制。我们围绕着落实廉政责任以及用人、理财、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新担任处、科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和纪检监察员例会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意见》等规章制度。特别是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结合本局实际对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和制定了“十不准”,即不准利用行政审批等职权和为企业办事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接受可能妨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不准向企事业单位索要农副产品和过节用品;不准个人无偿借用企事业单位的车辆;不准在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开支;不准处室和个人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送礼;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费用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借召开会议之际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不准借召开会议之际用公款组织旅游;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并悬挂上墙,达到人人熟知熟记,使落实制度的过程成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的过程。2005年,我们又制定了《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了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支撑的“教育、监督、保护”干部的“爱心工程”,针对群众中有举报、社会有反响、违反基本道德要求、有腐败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以询问、告诫为主要内容,给予警示和提醒;针对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既纠正偏差和失误,又保护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目的,以督察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内容,给予诫勉和疏导;针对具有轻微违纪行为和一般性错误的问题,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以批评训示、强制改正为主要内容,给予训诫和纠正。
四是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督察机制。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我们逐步完善并始终坚持了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定期诫勉谈话制度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等,发现苗头早敲警钟,发现问题早作处理。我们根据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和实际情况,建立了机关全体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个人廉政档案,把个人廉政总结、个人收入申报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廉政建设责任书等纳入其中,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求真务实抓监督,狠抓落实促廉政
我局党组针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突出了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这两个重要环节,并坚持年初抓签订,平时抓督查,半年一检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
在监督工作过程中,一是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每年年底专题廉政谈话制度,对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近两年来新提任的12名正副处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我们直属单位曾经发生过一名副职因受贿受到法律制裁,我们既实行了责任追究,又举一反三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中,进行了贴近实际的警示教育,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二是跟踪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我们每次在接受省委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后,都紧紧抓住这次检查考核的机遇,进一步在提高认识,落实措施上狠下功夫,尤其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处室重新修订了内部工作规则和廉政准则,省委检查考核小组对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我局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比较重视,落实上级规定要求坚决,措施扎实,综合评分在省直机关中名列前茅。从2003年起,我们每年都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立由纪检组长带队,有关处室组成的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以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了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副职书面述廉、民主测评、与不同层次的干部职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对检查考核情况特别是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组汇报,对个别重大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各单位。通过检查考核,基本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制度、落实措施、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堵塞腐败漏洞。结合行业和机关实际及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出现的规律性问题,我们突出抓住三个重点:首先突出行政权力的重点领域。加强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审批,《煤炭经营资格证》审核以及报批压煤村庄搬迁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从而使这些易发问题的“危险区”变成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文明形象的“窗口”。其次突出群众关注的重点事项。我们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职工福利和人事任免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坚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加强群众监督,防范了问题发生。第三突出廉洁自律的关键时机。每年元旦、春节前,我们都专门下发文件,对廉洁过节提出要求。在干部任用、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特殊时期,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不准搞迎来送往、大操大办,更不准借机敛财。各单位也紧紧抓住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招待费和通讯费管理、领导用车和家属子女就业等重点环节,完善制度,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源头治理,有效地堵塞了漏洞。
四是综合治理,把廉政贯穿于勤政之中。我们认为,机关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既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在要求。为此,我们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改进机关作风和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起来,不仅要抓廉政监察,还要抓勤政监督,要求机关每一个干部光廉洁不干活不行,干活没效率也不行,以廉政促勤政,以党风政风带动机关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了“三个不揽”,即:对省政府127号令所规定的保留项目之外的事情不揽;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已经明令下放给企业的各项权力不揽;对应当由企业自主确定、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去办的事情不揽。近两年来,我们把行政审批、审核、核准事项,由最初275项分四步减少到6项,是省直部门压减幅度最大的。对保留的审批、审核、核准的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只要符合办理条件,就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律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并承诺了办理时限。从而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优化了企业发展环境。在一些具体工作中,从廉政促勤政出发,时时事事强化监督,如局机关所有收费项目,全部按照省财政工作有关规定,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并按照规定对矿长资格证书等不再收取工本费。近期,又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和省法制办要求,进行了行政许可清理。在对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前,局党组和纪检组都对检查组成员提出保密、坚决拒收纪念品和不准大吃大喝的要求,在整个检查考核过程中,检查考核组所有成员都坚持得非常好,受到了基层单位的称赞。在2006年机关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结合机关行政审批、项目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又划定了三条“红线”,即凡属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准收取报酬;凡属我局规定职责内的工作,一律不准收取报酬;凡与执行公务有关的工作,一律不准收取报酬。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和体系,有力地促进了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前,我局机关公务员没有一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全省煤炭系统去年以来查处的数起违法违纪案件中,没有一件涉及局机关工作人员。2002年至2005年连续三年保持了省直“文明机关”称号。
今后,我们要继续坚持“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措施支撑上坚强有力、案件查处上严肃认真,惩治和预防并举突出预防”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为全省煤炭工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为加快建设“平安山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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