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煤炭企业、市煤炭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半年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建议的通知》(中发[2006]14号)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我省煤炭工业又快又好发展,现就做好当前煤炭重点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近几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好转,但今年以来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上升,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对此,各煤炭管理部门、煤炭企业要充分认识、正确把握,切实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从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严格按照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减少零星伤亡事故,坚决遏止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全年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3左右。一是继续深化“双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加强大中型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大力实施科技兴安,着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继续抓好对极薄煤层开采的安全整顿,凡是没有安全保障的一律停止开采。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的防治和安全装备的升级改造,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二是强化安全现场管理。坚持抓实事、重实效,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狠反“三违”,着力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尽最大努力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三是扎实抓好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加快淘汰关闭小煤矿步伐,今年年底前3万吨以下小煤矿一律关闭,明年底前完成6万吨以下小煤矿的关闭任务,2008年底前淘汰关闭9万吨以下小煤矿。四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生产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坚决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对发生的各类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坚决依法吊销矿长资格证。
二、加快推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以稳定全省煤炭总量、提高煤矿可持续发展水平为目标,加快全省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替代产业总量规模。
一是有序推进煤矿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的通知》,从严控制新开煤矿,新上煤矿建设项目要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必须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开发规划,新建煤矿规模要达到45万吨以上,资源整合煤矿规模要达到15万吨以上,适度控制巨野煤田开发规模,将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1.5亿吨左右。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组织好基本建设工作,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未履行完建设程序的煤炭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认真做好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凡属违规建设的要立即停建并进行整改。严禁擅自变更建设项目内容,杜绝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三边”现象。严格执行新建煤矿开工备案制度和建设进度汇报制度,今后,各类新建煤矿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向省局申请备案,并每半年报告一次工程建设情况。
二是建立完善生产能力管理机制。建立煤矿生产能力正常核定机制。今后煤矿生产能力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报请省局重新核准并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进行变更登记。煤矿必须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要加强对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的监管,依法处罚超能力生产行为。当前,要认真抓好全国、全省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围绕健全完善生产能力管理新体系、新机制,集中力量抓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确保10月底完成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复核任务。
三是推进煤炭产品结构调整。要积极适应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原煤洗选能力。新建大中型煤矿要同步建设相配套的洗煤厂,已建成洗煤厂要发挥能力扩大原煤入洗率,增加精煤产量。要继续推进洁净煤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大力发展型煤、配煤和水煤浆,减少原煤直接进入终端消费。到2010年,全省煤矿原煤入选量达到1亿吨以上,入选率达到60%以上,其中,大中型煤矿提高到80%以上;水煤浆生产规模达到100万吨;型煤生产规模达到100万吨。要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消化我省的高硫煤,提高煤炭的附加值,充分发挥人才、技术优势,以煤的气化为主攻方向,适度发展高硫煤煤化工产业,稳步推进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煤化工项目一定要进行科学论证,综合平衡各方面因素,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水资源、煤炭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以及运输条件等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格控制煤化工项目规模,防止一哄而上,重复发展,盲目发展。要加大延伸煤化工产品产业链研发力度,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消耗资源少、无污染的煤化工深加工产品。
四是抓好非煤产业的发展。按照全省“十一五”期间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繁荣发展服务业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布局及重点发展的六大支柱产业,发挥煤矿的比较优势,加紧建设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相关产业项目,提升产业层次,扩大产业规模,加快形成替代产业,以产业的转移带动煤矿劳动力的转移,促进煤矿富余人员的安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和燃煤小火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已有燃煤小火电项目的脱硫技术改造,走低能耗、低污染,高产出、高质量、高水平的非煤产业发展路子。
三、狠抓节能降耗工作。结合贯彻全省节能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以节电、节材、节水、节地、提高资源回收率为重点,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抓好全省煤炭行业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单位能耗降低22%的目标,省局将根据大中型矿井的实际,分类制定节能降耗目标和考核办法。各煤炭企业也要抓紧制定节能降耗指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基层,纳入经营者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十一五”期内完成单位能耗降低22%的目标。二是抓好重点设备节能改造。以节电为重点,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实施好重点节能工程和高耗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同时,通过调整生产班次、改革采煤工艺和支护方法、定岗定员、减人提效、修旧利废、节支降耗等手段,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三是推进矿井排放水循环利用。各类煤矿都要结合实际制定矿井排放水利用方案,加快实施矿井排放水处理工程。要大力学习推广潘西矿的经验做法,有条件的煤矿都要对矿井水进行处理,达到工业以上用水标准,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矿井排放水工业化利用水平;今后煤矿用水要优先利用矿井排放水,并力争全部做到闭路循环利用。到2010年,全省煤矿废水100%达标排放,工业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四是严格控制煤炭建设项目用地。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和规范,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土地资源,加大复垦土地的整理利用力度,反对在建设用地方面的铺张浪费。五是抓好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各煤矿企业开采煤炭资源必须符合煤矿开采规程,遵守合理的开采顺序,积极采用先进的采煤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炭回收率。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必须有资源保障,达到规定的矿井服务年限,严禁小矿大开,严禁无资源保障的煤矿盲目扩能改造。
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一是抓好绿色开采技术的推广应用。目前,许厂、翟镇和太平煤矿积极探索和实施充填开采技术,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既有效解决了煤炭资源紧张的矛盾,提高资源采出率,又大大降低了采煤地面沉陷强度和减少了矸石地面堆放,保护了环境。全省煤矿要认真学习推广他们成功的做法,大力实施以矸石充填为主的充填开采技术。今后新建矿井在初步设计中,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减少煤矸石上井和地面堆放。力争到2010年,全省煤矿实现井下矸石基本不上井,有条件的要实现井上矸石下井,目前地面矸石堆放量减少30%以上,逐步消灭地面矸石山。二是抓好煤矸石、煤泥等煤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产业化”原则,结合矿区替代产业的发展,开发建设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发电、建材等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项目,推动矿区循环经济发展。到2010年全省煤矿当年排放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三是抓好矿区环境保护工作。结合贯彻第八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抓好采煤塌陷区治理和复垦工作。煤矿企业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制定矿区环境保护和采煤沉陷地治理方案,落实资金保障措施,加快采煤塌陷区的治理和复垦,最大限度保护好矿区生态平衡。四是抓好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煤炭生产实际,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搬迁责任和措施,按照规定足额支付搬迁费用,推动村庄搬迁计划的实施。
五、大力推进“科技兴煤“战略。一是加快提升矿井技术装备水平。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十一五”技术改造规划指导意见,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推广新材料和新装备,加大对不适应要求的煤矿生产环节和老旧杂设备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监控数字化水平。全省煤矿采煤、掘进机械化程度要分别稳定在90%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其中大中型煤矿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大中型矿井主要设备要实现自动化控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煤炭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相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煤炭行业的科技平台建设,在巩固提高目前全省煤矿2个国家级、4个省级技术中心的基础上,临矿集团和有条件的地方煤矿要争取早日建成省级技术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中心的科技平台作用,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产学研联合。三是加强科研攻关和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突出抓好全省煤矿科技成果“50推”工作,加快推进小型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薄煤层采掘机械化。重点组织好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防治技术、大采深矿井开采及热害防治技术、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绿色开采工艺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技术、煤炭液化及煤化工多联产技术、洁净煤利用技术及煤炭深加工等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成果。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技术创新、技术开发等在所得税前扣除、加速折旧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足用好科研经费,加大科技投入,省属煤炭企业和地方大中型煤矿科研经费要达到销售收入的3%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鼓励技术人员围绕生产建设的难题,积极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四是抓好煤矿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全省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职工教育培训、人才培养引进和人才选拔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开展以安全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技术、技能培训,严格落实煤矿全员培训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吸引煤炭专业毕业生到煤矿工作。建立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以复合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造就高素质的煤矿员工队伍。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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