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和省经贸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和进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的通知》(鲁经贸运字[2000]856号)的精神,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煤炭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了认真地审查核实,并提出审查意见。
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批领导小组对办公室提交的申请煤炭经营资格企业的材料进行了研究审定,确认山东博通经贸有限公司等73户企业具备煤炭批发经营资格条件;济南润业煤炭储运有限公司等65户企业具备煤炭零售经营资格条件。现予以公布,并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
附件:1、山东省第二十二批获得煤炭经营资格(批发)企业名单
2、山东省第二十批获得煤炭经营资格(零售)企业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