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节能减排统计报表制度和强化煤炭工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煤炭企业: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和《山东省煤炭工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意见》(鲁发改能交 [2007]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对煤炭行业节能减排统计工作的要求,加强对煤炭行业该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其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更好地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服务。经研究,对今后节能减排专项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节能减排统计工作的要求,重视统计队伍的稳定性,做到具体工作人员、审核人员和企业分管领导三落实,确保统计报表及时,数据准确。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正确掌握节能减排统计指标的计算,自觉学习有关节能减排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和抵制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认真填报,及时报送。为及时了解、掌握煤炭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属煤炭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季报、《煤炭工业综合利用废渣、矿井水情况表》季报(见附表),另外根据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布置的《煤炭企业能源消费》等三张报表(半年报,见附表),省局要求在报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的同时报省局一份。希望各单位根据报表的要求认真填报,及时报送。

    四、抓好年终考核。省局将根据各单位统计报表的报送情况,以及临时性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对全年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报送电子信箱:husuyu-56@163.com

    联系人:胡双玉电话:0531-85685541

    附:1.报表制度总说明
        2.报表目录
        3.节能减排上报表
        4.节能减排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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