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启动省内电煤应急保障工作的通知

鲁煤传[2008]65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枣庄、济宁、泰安市煤炭管理部门:

    当前省外煤炭企业供我省统调电厂电煤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统调电厂电煤库存总体偏低,其中九个电厂电煤库存低于7天警戒线。按照省经贸委5月12日全省煤电运调度会的部署及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关于下达5、6月份电煤追加调运计划的通知”要求,我省省属煤炭企业及枣庄、济宁、泰安市煤炭管理部门须立即启动省内电煤应急保障工作。为此,特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保障电煤供应的重要性、紧迫性,高度重视电煤供应工作。要把保障电煤供应提高到事关民生,事关和谐社会建设,事关全省、全国经济发展大局的政治高度,牢固树立全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省内外电厂等重点企业的煤炭供应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按照国务院和姜大明省长在省政府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会上要求,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工作部门具体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片包干,驻矿包保,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二、合理组织安排煤炭生产,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照核定能力均衡组织煤矿生产。当前重点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落实,为保障省内统调电厂电煤提供安全稳定的资源保障。按照我省煤电油运紧急状态预案的要求,煤矿企业要切实增加企业矿内煤炭储备量,煤矿库存不得低于2天的产量(即全省煤矿不低于80万吨,省属保持在60万吨左右),确保应急调运煤炭储备和社会供应安全。库存少的煤矿,要均衡生产,一方面要合理安排生产、运输、供应和检修;另一方面,要压缩电煤用户以外的地销汽运煤量和企业自用煤量,确保达到要求的库存量。

    三、严格调度、考核。要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尽快将电煤库存提高到15天以上的要求,继续坚持“保省内,保电煤,保重点;先省内、后省外,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的煤炭调运原则,优化发运结构,对省内电煤优先提报计划、优先排方案、优先装车,最大限度的保证省内统调电厂煤炭供应。省煤炭局将根据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下达的5、6月份计划,调度、考核电煤计划完成情况,并据此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反映当前电煤供应计划兑现率情况及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四、加强组织领导。枣庄、济宁、泰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全省煤电运调度会议要求,成立内部专门组织领导机构,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在本周内完成组织分配电煤煤源,落实矿点,敦促签订合同,尽早落实合同兑现。近期,省局将分赴以上三个产煤市督查调度会落实情况。

    五、认真抓好省内电煤供应保障工作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动态分析,有问题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理、早解决,将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及时将省内电煤应急保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报送省煤电运联合办公室,同时抄报省煤炭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