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十一五”期间煤炭经营企业规划,结合我省目前煤炭经营企业布局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全省煤炭经营企业指标下达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这次下达的258户指标为2008年全年指标(包括批发、零售、民用型煤三种经营方式),下半年不再增加指标,各市要严格准入标准,认真把关,不得突破指标控制总量。
二、今年新审批企业原则上当年不再办理变更事项。
三、上半年申请审批的煤炭经营企业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各市要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监管,切实把工作重点由审批转变成煤炭市场监管方面来,加大对煤炭市场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
二〇〇八年六月七日
2008年全省煤炭经营企业指标
单位指 标
济南市 20户
青岛市 20户
淄博市 20户
枣庄市 15户
东营市 10户
烟台市 15户
潍坊市 15户
济宁市 30户
泰安市 13户
威海市 15户
日照市 15户
临沂市 10户
聊城市 10户
菏泽市 10户
滨州市 15户
德州市 10户
莱芜市 15户
合 计 25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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