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煤炭局与薛城区政府组织人员
赴章丘市考察学习乡镇煤矿整合重组经验

  根据省煤炭局建议,近日,市煤炭局与薛城区政府组织薛城区煤炭局、国土资源局及有关乡镇到章丘市考察学习乡镇煤矿整合重组经验。市煤炭局负责同志、薛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政协副主席、区煤炭局、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乡镇党委书记参加了学习考察活动。
  章丘市原有乡镇煤矿53处,剩余可采储量6000万吨,分布在11个产煤乡镇,单矿设计能力全部在10万吨以下,数量多,规模小,且办矿体制复杂,上级政策难以落到实处。矿井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掠夺性开采现象严重,造成煤炭资源极大破坏和浪费,缩短了矿井服务年限,造成了税费流失。同时,由于安全责任难以落实到位,事故多发,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针对现状,章丘市果断采取措施,大刀阔斧地实施整合重组计划,通过整合重组,使有效的煤炭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监管得到强化,拉长了煤炭产业链条,解决了现有煤矿小而散、小而弱的问题,实现了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保证了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章丘市乡镇煤矿整合重组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打破乡镇区域界限,取消乡镇以下办矿体制,全部煤炭企业收归市属管理,由原来的47处乡镇煤矿整合为12处市属煤矿,分别由五大企业集团实行人、财、物、安全统一管理,体现管人、管资产、管安全相结合,形成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新体制,实现了煤炭生产集约化、集团化。二是整合、重组采取货币化买断资产的形式(一步到位,不留后遗症),按照自愿整合的原则,不同意的按省政府办公厅103号文件规定执行,可采储量不超过三年的不予整合,资产收购后,债务由原办矿单位承担,原税收体制不变,实现税收仍列入乡镇考核。三是严格资产认定工作。对库存材料按账面进价计核;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价减折旧计核;折旧后没有价值的按5%的残值计核;回采的巷道和超层越界的设备物资一律不予认可;对帐外资产经审核没有的不予认可,对确不在帐的资产,经确认后增加煤矿资产;资产收购资金分3-5年偿还,1年内优先偿还个人欠款和职工工资。通过整合重组实现了“七统”,即人员统配、财务统管、物资统供、资源统享、设备统配、资金统筹、煤炭统销。
  章丘市乡镇煤矿整合重组计划,经过近半年的运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政府重生产轻安全、压指标要利润的问题,保证了煤矿的安全投入;二是解决了乡镇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实现了管理技术人员的优化组合;三是解决了胡扒乱采、超层越界和争抢资源问题,有利于煤矿实现依法生产、安全生产,促进煤矿可持续发展;四是解决了乡镇煤矿有时提供虚假图纸、应付检查问题,保障安全信息及时、畅通、真实、可靠,上级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矿井出现的各种问题。
  对乡镇煤矿具体整合重组工作,章丘市领导深有感触,认为乡镇煤矿整合重组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艰巨,涉及到各级切身利益,处理不好会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另外,煤矿遗留问题多,如债务、贷款、预售煤款、拖欠职工集资、工资、伤残人员抚恤等等。针对这些情况,章丘市领导强调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煤矿整合重组工作必须有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必须有公检法、财税、乡镇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和协调运作。二是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周密部署,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种问题。三是对资产的审计必须有市委、市政府组织强有力的班子进行清产核资,市煤炭局必须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四是市委、市政府要强化调度,对乡镇采取限定时间、落实责任等必要措施,保证快速、有效、安全地完成任务。五是加强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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