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的安排,现将山东省煤炭工业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的贯彻意见汇报如下:
一、山东省煤炭工业基本情况
山东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和消费省份之一。全省含煤面积约1.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5%,主要集中在9个重点产煤市,其中,济宁、枣滕、泰安为主要生产矿区,巨野为重点开发建设的矿区,黄河北为后备矿区。全省已形成了煤炭生产、基本建设、地质勘探、工程设计、科研教育等独立、完整的煤炭工业体系和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基础。目前,
全省共有各类生产矿井245处,生产能力14980万吨,其中,七家省属重点煤炭企业有60处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0352万吨。目前正在建设的矿井10对,设计生产能力1566万吨。
近年来,我省煤炭行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到2007年原煤产量连续四年稳定在1.4亿吨左右;2007年百万吨死亡率为0.13,比上年0.4减少了0.27。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03亿元,比上年增长21.4%;完成利税242亿元,增长19.7%;实现利润118亿元,增长24.3%;非煤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86亿元、利润25亿元,分别增长32.8%和28.8%,省属煤矿非煤产业比重达到53%,从业人员占全部职工的70%以上。今年以来全省煤炭工业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运行态势,前两个月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2134万吨,与去年持平;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047。
但发展中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稳定煤炭产量与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我省是产煤用煤大省,又是资源小省,目前全省煤炭保有探明储量仅有300亿吨左右,可采储量81亿吨,且95%以上已被生产建设占用,其中,“三下”压煤占40.5%,高硫高灰煤炭占21%,经济可采储量仅有40亿吨左右,按照目前的生产能力和回收率,仅能维持20年左右。二是开采条件越来越差与安全生产的矛盾突出。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和生产环节增加,水、火、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日益突出,现有生产矿井中受五种自然灾害影响的占75%以上。三是煤炭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煤矿生产排出大量的煤矸石、地下水等,并造成采煤沉陷地增加,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四是煤炭供需矛盾日趋突出。我省煤炭消费量逐年增加,而省内煤炭产量基本稳定在1.5亿吨,煤炭净调入量大幅增长,山东煤炭消费已由基本依靠自产煤转向倚重外省调入煤。
二、“十一五”至2020年规划目标和主要措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省煤炭资源现状和矿井生产建设实际,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煤炭工业坚持“稳定生产规模、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资源储备、实现持续发展”的发展原则,规划“十一五”后三年煤炭产量分别达到1.42亿吨、1.46亿吨和1.5亿吨,“十二五”期间年产量稳定在1.55亿吨左右,“十三五”期间年产量稳定在1.5亿吨左右;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稳定在0.3左右;确保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矿井水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形成煤与非煤两大经济支柱。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优化煤炭开发建设布局。坚持从紧适度的原则,保护性开发有限的煤炭资源,新建矿井以产量接续和大中型煤矿接续为主,严格控制开发建设规模,暂不批准建设采深千米以下的煤炭资源。在发展布局上,实施“稳定中部,建设西部,准备北部,开发海下”发展战略,即稳定济宁、枣庄、泰安矿区煤炭产量;加快巨野矿区建设;组织黄河北煤田总体规划布局;组织龙口海域下煤炭资源安全高效开采。在发展重点上,支持建设45万吨及以上大中型煤矿,“十一五”期内巨野矿区力争形成生产能力;“十二五”期内主要开发建设济宁、菏泽矿区的后备煤矿;“十三五”期内建设重点逐步向黄河北煤田转移,保持省内煤炭生产稳固的发展后劲。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010年完成小煤矿整合改造,全部淘汰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对保留的15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在加大升级改造的同时,逐矿核实资源,核定生产年限,逐步淘汰,力争“十一五”末全省煤矿总数控制在220处,“十二五”期内减少到200处。
2、科学合理组织煤炭生产。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建立完善生产能力核定正常机制和管理考核机制,严肃查处煤矿超能力生产行为和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利润指标的行为,稳定煤炭产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进一步优化煤矿生产开拓布局,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简化生产环节,减少井下工作人员,实现合理集中生产。严格煤炭生产开采秩序,坚持薄厚煤层配采,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大力推广应用以矸石充填为主的绿色开采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减少采煤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加快洗煤厂配套建设和技术改造,提高原煤入洗率和精煤产量。
3、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严格煤炭建设项目节能减排方案评估和资源回收率审查,限制新上资源回收率低、耗能高、污染严重的项目。加强煤炭生产系统的节能技术改造,加速淘汰高耗能、低效率的生产设备和工艺。鼓励煤泥、煤矸石、矿井水和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支持采煤沉陷地的复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
4、着力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发挥鲁南地区高硫煤的资源优势和兖矿集团的技术优势,鼓励发展高硫煤煤化工产业,重点是提高加工深度和产品附加值;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鼓励配套建设一批以煤矸石、煤泥为主要燃料的综合利用坑口电厂;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为主,支持煤机制造业发展;发挥煤炭产运销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以提高工业应用率为主发展洁净煤技术。立足于打造煤炭替代产业,加速壮大非煤产业,延伸产业链,推动煤炭经济良性发展。
5、加快煤炭储备基地建设。针对我省煤炭消耗总量和净调入量逐年增加的实际,进一步落实煤炭储备制度。一是根据我省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鼓励在煤炭集散地和煤炭消费集中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煤炭储备基地和配煤基地,提高供给能力。二是根据煤炭市场的季节变动情况,在鼓励重点用户增加煤炭储备的同时,适度提高煤炭企业煤炭库存量,提高煤炭保障能力。三是坚持走出去战略,鼓励省内煤炭企业到省外投资开办煤矿,提高省外区域整体办矿规模,为省内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制定煤炭储备基地建设方案。
6、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一是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的、坚持不懈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安全考核奖惩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二是狠抓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重大隐患监测和整改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预警预报工作机制,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四是以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目标,继续推动“双基”建设,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五是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充实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省、市、县三级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形成行业管理合力。
三、几点建议
1、加快黄河北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黄河北煤田作为我省唯一的煤炭资源后备区,建议在加快勘探的基础上,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煤炭前期工作费用,重点用于组织编制黄河北煤田矿区总体规划,合理划分矿区范围,按照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实行整体规划,统一开发。
2、保持适度的煤矿建设规模。根据规划安排,我省目前在建煤矿到2010年将基本建成投产,为保证煤炭产量的正常接续,建议适度开工建设大中型矿井,使全省煤矿在建规模保持在600万吨以上。
3、支持煤矿配套建设洗煤厂、坑口电厂、煤化工等项目。为促进煤炭企业的结构调整,加强煤、电、化工等企业的联合,建议在煤矿建设的同时,同期配套建设洗煤厂、坑口电厂、煤化工项目,提高煤炭就地加工转化率。
4、加强压煤村庄搬迁工作。我省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鲁西南平原地带,人多地少,村庄压煤严重,搬迁难度大,并且煤炭开采中产生了大量的沉陷地。为保持煤矿正常生产接续,建议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将有条件的采煤塌陷地治理后作为新村址用地,解决压煤村庄搬迁用地问题。
5、强化省外煤炭资源开发协调工作。建议省政府加大对省内煤炭企业到省外争取煤炭资源和建设煤矿的协调和支持力度,在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发煤炭资源的同时,加强对省外开发建设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提高省外煤炭资源战略储备,争取形成省外能源供应基地。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落实《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完善发展规划,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