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 明确目标 把握重点
为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王宝山局长在全省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0年,省政府召开了以“三年扭亏脱困”为目标的全省煤炭工作会议,出台了扶持煤炭工业改革发展的36项政策措施,为我省煤炭工业摆脱困境、走上良性发展轨道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十一五”开局的第一年,省政府再次召开煤炭工作会议,总结“十五”、部署“十一五”煤炭工作,并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18号文件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这对全省煤炭工业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必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代表全省煤炭系统,向关心支持煤炭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结合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就明年全省煤炭工作作一简要发言,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正确认识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2005年,全省煤炭工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煤炭生产经营出现了“一降五升”的好形势。产量严格按照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年产原煤1.32亿吨,同比下降6.4%;实现工业增加值361亿元,增长12.8%;销售收入820亿元,增长11.3%;利税180亿元,增长23.3%;利润85亿元,增长36.5%。非煤产值320亿元,增长30.6%。全年共发生原煤死亡事故32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事故9起、少死亡16人,百万吨死亡率0.25,同比下降28.5%,继续保持了煤矿安全生产较好水平。
    在充分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从市场需求来看,煤炭供求关系趋向缓和。2005年底全社会煤炭库存超过了1.4亿吨,煤价普遍下滑,煤款结算滞后,现金回笼减少,外欠货款逐步增加。预计2006年全国煤炭生产能力将达到23.6亿吨,需求量为22.2亿吨,产能超出需求1.4亿吨,产量增幅仍高于需求增速。分析整个“十一五”的煤炭市场,近几年煤炭供求偏紧的局面将发生逆转,在一定时期内很可能出现供大于求。从我省的具体情况看,随着宏观环境以及自身条件的发展变化,我省煤炭市场的区位优势逐渐丧失,煤炭产品的竞争力下降。一是外省煤炭进入量逐年大幅增加。近年来,随着大秦、侯月、邯济、朔黄等煤炭铁路专用线相继开通,秦皇岛、京唐、黄骅等港口吞吐能力不断增大,省外煤炭通过铁路和海运大量涌入我省,2005年达到8500万吨,2006年预计达到1亿吨,对我省煤炭市场影响较大。二是省内煤炭出省和出口量萎缩。铁道部对津浦铁路进行电气化改造,将对我省煤炭南下造成影响。国家限制能源类产品出口、国际市场煤价较低、人民币升值,都将制约到煤炭出口。三是煤炭质量价格没有优势。我省煤炭赋存条件差,部分矿区煤层薄,含矸率高,煤炭质量与其他产煤大省相比有较大差距。加之煤矿建设成本高,开采成本大。2005年吨煤成本达27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76元。导致我省煤炭与外省相比缺乏竞争力。四是安全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小煤矿技术装备落后和生产条件差的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大中型煤矿受水、火、瓦斯、冲击地压、地热等自然灾害威胁日益突出。因此,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分析形势,正确把握市场走势,看到影响和制约煤炭经济发展的不利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应对。
   二、着力提升市场竞争力。这是保持煤炭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一要继续推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在做强做大煤炭主业的同时,坚持煤与非煤共同发展,逐步壮大煤炭替代产业。要根据现有资源和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煤电、煤化工、煤建材等优势主导产业,拉长产业链。继续推进洁净煤技术的工业化应用,大力发展洗煤、型煤、配煤和水煤浆。积极推进循环经济,搞好煤矸石、矿井水的综合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要力争达到80%以上,地面逐步消灭矸石山,实现矿井水100%达标排放,再利用率达到50%以上。二要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按照“稳产、降耗、增效”的原则,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引导企业改变单纯依靠增加产量提高效益的做法,强化质量和品种意识,通过加大原煤入洗率,增加精煤产量,提高产品附加值。继续加强成本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规范对外投资管理,规避投资风险;大力压缩两项资金占用,突出抓好货款回收。三要着力搞好市场营销。继续坚持“巩固省内、扩大省外、拓展国外”的营销策略,煤炭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着眼长远发展,积极加强与电力、冶金、建材等主要用煤行业的联系和沟通,与重点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要大力开拓省外、国外两个市场,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和市场空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严格煤炭经营资格准入,会同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查处不正当竞争,推进诚信经营,为煤炭营销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在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体系、深化“双基”建设、推进“科技兴安”、加大安全投入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抓好小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对证照不全、拒不停产整顿或无证生产的煤矿,已被关闭又非法生产的矿井,明停暗开或“停而不整”的煤矿,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坚决杜绝个人办矿,整合乡镇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二是大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强职工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严格落实矿长任职资格制度,聘任或任用煤矿矿长必须具备任职资格,经培训考核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完善煤矿从业人员招录用制度,省煤炭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煤矿从业人员准入资格管理办法,严格资格审查。井下新从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强制性脱产培训,并经实习期满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加强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我省煤矿安全形势虽总体较好,但基础还很不牢固,安全隐患较多,特别是去年发生了7起侥幸事故。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汲取教训。要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轮流下井带班作业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制度,严格煤矿安全规程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依法查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严防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
   四、切实加强行业管理。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18号文件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履行好省政府赋予煤炭管理部门的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煤炭工作,推进全省煤炭工业又快又好发展。一是抓好《山东省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和国土资源厅,做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煤炭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省政府72号文件要求,积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及执法队伍建设,逐步理顺煤炭管理体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职能,把安全管理纳入正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三是修订完善煤矿技术和节能标准,加强对煤炭资源有效利用和保护性开发的监管,严格落实开采规程,提高煤炭回采率,坚决制止和查处不合理开采及资源浪费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工作,对超核定能力生产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超核定能力下达生产任务或利润指标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是加强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的审批和日常监管。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煤矿,一律不予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并严肃追究办矿单位和办矿人的责任。六是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突出抓好压煤村庄搬迁,针对我省煤矿村庄压煤严重的现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修订完善压煤村庄搬迁、采煤斑裂房屋赔偿标准和管理办法,切实协调好企业与地方、企业与搬迁群众的关系,确保搬迁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对煤炭行业发展的政策调研,搞好经济运行预测分析,帮助企业解决好实际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〇〇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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