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光副局长在煤矿井下劳动定员

标准测算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21日)

 

同志们: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我省在枣庄市开展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测算工作。对这项工作国家非常重视,专门安排河南省煤炭局的两位领导和专家到我省给以工作指导,在此,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近几年来,国家和省政府对严格控制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工作非常重视,做出了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并将煤矿超定员生产列入国务院令的内容,明确了依法处罚的规定。为科学合理确定井下劳动定员,解决目前只控制采区采掘人数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国家发改委在总结借鉴河南省核定煤矿劳动定员试点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办法》,以指导全国煤矿开展井下劳动定员工作。该办法的基本思路是,首先,以现实的煤矿井下用人统计数据为基础,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求出各生产规模区间的煤矿平均井下万吨用人率指标;其次,依据不同规模矿井的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选取对井下用人配置有影响的量化指标,采用数学方法,对各煤矿综合条件进行定量评价,确定各矿井的综合评价系数;第三,依据各矿井综合评价系数,对平均井下万吨用人率指标进行调整,得出各煤矿适用的井下万吨用人率指标;最后,根据各煤矿井下万吨用人率和核定生产能力,求得各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我们这次组织测算的目的,一是测算该办法是否适合我省中小煤矿,是否符合平均先进的原则;二是这次测算也是该办法正式下发前,在我省的一次试点。为做好本次测算工作,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测算工作的重要意义。劳动定员管理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优化企业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减少入井作业人员,促进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科学合理的劳动定员有利于改善企业劳动组织,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近年来,全省煤矿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围绕有效解决煤矿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意见,严格生产许可证管理,解决煤矿生产的合法性问题;实施生产能力管理,解决科学合理生产多少的问题;调整优化开拓布局,解决超强度开采的问题;规范煤炭企业劳动定员管理,解决采区用多少采掘人员问题,经过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各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不断加强生产组织管理,强化劳动定员管理,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部分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不规范,执行标准不严,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在劳动定员管理方面,目前只是按煤矿生产规模,控制采区采掘人员,还不能很有效地解决煤矿生产系统复杂、生产环节多、用人多的问题;依据煤矿生产条件和实际,核定井下作业人员缺乏统一完整的办法,使煤炭企业的劳动定员工作缺少科学依据,政府及管理部门在加强井下劳动定员的监管方面也缺少科学依据。依据煤矿的生产地质条件、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充分考虑煤矿生产现状和实际,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井下劳动定员标准办法,是煤炭企业科学合理组织生产、提高安全保障程度的需要,是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煤炭生产行为的需要。同时,科学、求是地做好本次测算工作,对加快修订和实施全国统一的《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拟定办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这次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测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动员所属煤矿、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按时完成本次测算任务,并通过本次测算工作,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枣庄市所属煤矿企业的劳动定员管理,为全省煤矿开展井下劳动定定员工作开好头,创造经验。

    二、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标准测算各项工作。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监局对这次标准测算工作非常重视,会前,两委局的有关领导专门召开有关试点省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关于试点市县煤炭行业有关情况的汇报,就测算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部署,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做好试点工作,专门安排河南省煤炭局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到试点省组织培训,指导测算工作的开展。因此,本次确定在枣庄市煤矿进行标准的测算,是对枣庄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全市煤矿的高度信任,我们一定不负重望,按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本次测算任务。

    根据安排,本次测算工作是通过对枣庄市煤矿井下用人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统计,直接采用河南省矿井综合评价系数划分标准和修正系数,对各生产规模区间煤矿的平均万吨用人率标准进行计算,依此制定测算区域内各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的核定标准,并用于确定测算区域内各煤矿单班最多下井人数。这次会议,也是一次培训会议,请河南省煤炭局的领导和专家就《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办法》进行讲解,详细介绍调查表的填报要求,测算工作的标准和注意事项,希望同志们要抓住难得的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虚心请教,力争全面掌握标准的方法、步骤,准确理解矿井综合评价体系的指标分类、权重、隶属度标准,以严格按标准要求开展测算工作,同时为下一步开展全省煤矿井下劳动定员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结合我省当前工作的实际,本次测算工作的步骤是:

    第一阶段,12月14日至20日,组织开展煤矿调查阶段。省局和枣庄市煤炭局有关人员学习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要求,研究开展标准测算工作方案;由枣庄市煤炭局组织所属各矿开展初步调查工作,组织各煤矿劳动、地质、生产、安全等专业人员,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调查研究,初步填制调查表。

    第二阶段,12月21日到23日,动员培训和调查表调整核实阶段。在枣庄市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组织标准培训,请河南省局的领导、专家讲座;按要求对初步调查表进行调整、补充,完整、规范地填制调查表,由各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认真核实各项指标和数据,并签字上报。

    第三阶段,12月22日至24日,审查核实阶段。由枣庄市煤炭局组织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各煤矿上报的调查表进行核实,确定其真实情况,并汇总交给测算工作组;测算工作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各煤矿上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查,并填制《制定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基础工作表》。

    第四阶段,审查测算阶段。由测算组负责计算生产规模区间井下平均万吨用人率标准,制定测算区域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核定标准,计算测算区域各煤矿井下单班最大作业人数,确定劳动定员,填制《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核定与审查表》。

    第五阶段,分析总结阶段。由省局组织枣庄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对煤矿实际井下单班最大作业人员与测定结果进行总体分析对比,对人员下降、上升、持平的煤矿进行分类分析原因,并征求煤矿意见。同时,围绕按定员组织生产,研究调整优化生产布局、优化劳动组织的意见措施;完成本次测算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监局。

    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完成标准测算任务。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测算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政策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局决定,成立标准测算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郑晓光副局任组长,枣庄市局赵士亮局长、省局规划发展处于秀忠处长任副组长,枣庄市局分管领导和各区(县)煤炭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统筹组织本次标准测算工作。决定成立测算工作专家组,由省局规划发展处于秀忠处长任组长,省局规划发展处孙立进副调研员、枣庄市局郑仰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区(县)煤炭局的分管领导和邀请的22名专家为测算工作专家组成员,具体负责本次标准的审查测算工作。由于本次标准测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值年底各项工作比较多,希望枣庄市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克服工作繁忙的困难,把这项工作作为近期一件大事来抓,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同时,确实组织好本次标准测算工作,并做好有关后勤保障工作,要明确专门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测算工作专家组成员责任重大,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按要求和工作安排,倒排时间,一环扣一环,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审查测算工作,向国家提交高质量的测算报告,并为下一步在全省煤矿开展此项工作奠定基础。

    本次标准测算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做好调查填表工作,这是整个测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能实事求是地填制调查表,不能把我省煤矿实际用工情况反映上来,特别是在特殊条件下生产的煤矿用工情况反映上来,我们的标准测算工作就有可能失真,就不能起到指导劳动定员工作的作用,并且也将对在全国实施本标准带来不良影响。因此,认真做好调查填表工作意义重大,各煤矿一定要高度重视,要明确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地填制调查表。本次会议对标准进行培训讲解后,各煤矿要针对前阶段初步调查填表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请教,按标准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填表真实有效。

    同志们,本次煤矿劳动定员标准测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既关系到《煤矿井下劳动定员标准制定办法》能否在全国印发实施,又为全省加强劳动组织管理起到带头推动作用,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紧工作,圆满完成本次测算任务,为全国标准的早日出台,为加强煤矿劳动组织管理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