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学同志

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3月4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部署安排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昌森局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根据党组研究的意见,我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作出了重大部署。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胡锦涛、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和李建国、杨传升等省委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领导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就必须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必须深化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党的十七大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全党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这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政权地位尤其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内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可能遇到的风险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也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总书记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导致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到那时党心民心就无法凝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无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无从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地促进党的思想建设;有利于树立正确地用人导向,建设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和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更好地促进党的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奋发进取精神和清正廉洁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促进党的作风建设;有利于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各项制度,增强党内制度法规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好地促进党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但也必须看到,广大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腐朽落后思想同样会侵蚀一些党员干部,如果思想防线不牢、意志不坚定,就很容易受到腐败病毒的感染,甚至跌入腐败的泥坑。我们必须不断深化认识,不断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必须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必须在实践中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

    要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要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于已然,防范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全局之中,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不断认识和把握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三)必须始终坚持做好“四个结合”。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始终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只有具备坚强的党性修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正确对待和处理利益问题。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任何时候都不动摇。要清醒认识到我国现阶段存在的腐败现象,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产生的,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是始终坚持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大案要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必须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广泛,必须切实解决。既要通过查办案件,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又要通过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效果。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大对腐败分子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是始终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廉政和勤政是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廉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正确使用权力,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勤政建设搞好了,有利于广大干部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实精神生活,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廉政建设既要立足于当前工作重心和工作布局,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又要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要求,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腐败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根源是多方面的,其滋生条件也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不断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进行努力,既着力解决导致腐败现象的老问题,又注重研究解决引发腐败现象的新问题。勤政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广大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同时要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勤政建设之中,通过加强勤政建设促进廉政建设。

    四是始终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我们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必须受到人民监督,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我们的干部又是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骨干力量,必须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干部、保护干部、激励干部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并不是要把干部的手脚束缚起来,也不是要把干部弄得谨小慎微、畏首畏尾,而是要让干部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大胆地开创工作新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对严肃政治纪律作了特别强调。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漏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大执行纪律力度,确保全党纪律严明。

    (四)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到“五个突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必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一是突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要自觉运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增强高举旗帜的坚定性,始终保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正确指导方向。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的宝贵经验,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地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是突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深刻理解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认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是突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

    四是突出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不断巩固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改进学风、文风和会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奢侈浪费行为。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五是突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地位。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相适应,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坚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坚持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适应,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各项改革同步推进、协调发展。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领域,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体制。

    二、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我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历次全会和十七大精神,落实中纪委七次、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坚持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突出党纪法规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和加强作风建设三个重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得以全面加强,促进了文明机关建设和全省煤炭工业发展。

    (一)抓学习教育,促进廉政勤政。2007年,是局党组抓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措施力度最大的一年。一是抓学习培训,组织考察调研。重点规范学习制度,组织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6.25”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两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分三期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省行政学院培训学习和赴外省考察学习,处级、科级干部分别参加了省委党校学习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省纪委和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班。开展了党课教育活动,宝山局长带头给机关公务员上党课。二是抓活动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好、形象好、效率高”为主要内容的“两好一高”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章、做合格共产党员”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大家注重结合工作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提高了分析、认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使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指导更具有针对性,实现了廉政勤政双丰收。

    (二)抓制度落实和创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2007年,也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依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这些年工作实践的深刻总结。一是突出落实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的同时,2007年重点抓了《“三个一律不准”的规定》、《行政行为监督办法》、《落实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和查处惩治“四项制度”》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各直属单位认真落实防治商业贿赂、医药医疗设备采购、医德医风建设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不断完善制度,坚持创新。2007年,我们又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依法行政取得了新成效,我局起草的《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管理办法》已经过省法制办初审,即将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三)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发展的切入点,坚持以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重点,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和发扬新风正气。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实践,做出表率。良好的作风,成为凝聚人心、推动工作的动力。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作风更务实,工作思路更清晰。我局围绕全省煤炭行业可持续发展、地企和谐共谋发展等开展了调查研究,形成的调研报告引起了省政府领导重视,给予了高度评价;围绕发展非煤产业、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等开展的调查研究,都形成了指导全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四)抓监督检查,强化预防。2007年,我们多措并举,加强监督。年初印发了《2007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意见》,从十九个方面细化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别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既抓住责任制的落实,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又抓住重点,对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关键时期及时提出要求、早打招呼,有效防止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既坚持正确的导向,抓教育和警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大局中思考、把握和推进,与创建文明机关等有效载体相融合,弘扬正气;又重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以负责、积极的态度,及时做出妥善处理,做到了防患于未然。既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又增强政治敏锐性,抓住苗头,化解矛盾,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医药、医疗设备购置、招待费、通讯费等事项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地堵塞了漏洞。

    回顾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近几年的实践,大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廉政建设实现了预期目标,机关建设继续保持了省直文明机关称号,呈现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团结和谐、开拓创新的大好局面。实践证明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的要求,党组重视和采取的措施富有成效,我们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效果明显。

    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仍然严峻,产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和陷阱依然存在,滋生不正之风的现实危险性仍在增加,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就我们自己来说,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度落实和强化监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创新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多措并举,实现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协调性、整体性和实效性的长效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必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工作推向深入。

    三、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

    2008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抓住推进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关键,做好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工作落实与工作创新三个结合,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我们的目标仍然是确保机关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不让一个同志掉队。

    (一)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科学发展观。保证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目标顺利实现,保证党的十七大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是党的政治纪律。要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上毫不动摇,自觉抵制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等各种错误思想,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把维护和谐统一作为严肃政治纪律的督查内容,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机关、单位直至基层。从党的事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山东煤炭工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同信任、保护、激励干部统一起来,支持改革创新,支持有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有思路、有能力,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的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我局的大好局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的部署安排,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善于把上级的指示要求与自己的实际相结合,选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在落实上下功夫,把经得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效、实绩作为监督检查的目的、依据和标准。

    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按照党的十七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煤炭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实现全省煤炭工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促进机关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一是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真学、真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好结合文章,工作思路有创新,落实举措有新招,精神状态良好;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执行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决不能以牺牲职工生命和健康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三是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贯彻落实《煤炭产业政策》,稳定发展煤炭主业,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大力推进非煤产业发展,加快形成对煤炭工业起支撑和替代作用的优势主导产业,促进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四是推动实施科教兴煤战略,加强对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实施人才强煤战略、全面提升劳动者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工作的督查;五是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防止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的发生;六是围绕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督查,坚持发展依靠群众,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实现和谐发展;七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推进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创新工作思路,研究和采取新举措,把推进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与发挥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严格自律相结合,变组织的要求为自己主动防范,使自律更自觉,廉洁成必然。把坚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列入培训规划,同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反面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全面加强以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为内容的作风建设,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自觉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2008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证券投资行为的具体规定;(3)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4)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5)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三)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2008年,要把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突出落实制度,多措并举,把制度的约束力与教育的说服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实现有效预防。以改革为动力,推进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增强反腐倡廉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一要抓好制度落实。近年来特别是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之后,我们结合自己的实际,从制定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和查处惩治制度到各项配套措施,相对比较健全。先后下发了《落实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和查处惩治“四项制度”实施方案》、严禁超越的“三条规定”、《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行政行为监督办法》等文件,落实好这些制度,是强化防范的重点。要及时掌握情况,加强调度、监控和督查。

    二要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权力运行规律,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时期的监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突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物资采购、管理、使用,财务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监控,健全完善监控机制;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工作思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采取更具体、更严格的制约措施,保证依法行政。

    三要强化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都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提高履行职责抓好监督的能力,努力形成全方位、多领域、全覆盖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实现监督的有效性。继续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维护党员民主权利,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全面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深化政务公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行政审批室的建设和管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作。直属事业单位要拓展工作公开领域,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听证等公开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实现公共事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组织人事工作,既要教育引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又要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任期、交流、回避三个规定。

    (四)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结合我们的实际,一是重点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专项治理,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和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及腐败问题;二是督促有关方面和煤矿企业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重点解决压煤搬迁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防止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发生;三是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杜绝重大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国有财产、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决不允许搞帐外帐、设立小金库,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把法律规定、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抓好、抓实,坚决落实“三个一律不准”的规定,防止失职和以权谋私。六是干部人事工作,要围绕对干部的培养、选拔,坚持正确地用人导向,选准、选好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进行总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着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和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按照自己的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提前自查、抓好整改,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领导,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各级党组织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主要领导都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完善总体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中,同改革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又预防在先、未雨绸缪;要分析面临的形势,把握工作进展情况,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和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要广泛听民意、聚民智,依靠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摸真情、出实招,在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抓实效上下功夫。二是纪检部门和纪检干部要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纪检部门在党组和所在党委领导下,要注重学习,提高素质,善于把握大局,及时发现问题,敢于解决矛盾,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突出抓好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方法、工作思路和举措、自身素质和作风的与时俱进,不负重托,尽职工作,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三是要狠抓工作落实。要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既要廉政,又要勤政,更要管住、管好自己。要实行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促进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落实。

    同志们,全省煤炭工业正处在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大家肩负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感情和责任,记住“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的古训,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抓细、抓好、抓实,为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