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炭工业局要求全省煤矿存煤不得低于80万吨

 

    山东煤炭工业局下发通知,要求立即启动省内电煤应急保障体系,煤矿企业要切实增加矿内煤炭储备量,煤矿库存不得低于2天的产量,即全省煤矿不得低于80万吨,省属煤炭企业保持在60万吨左右。

    据大众日报5月31日报道,山东省煤炭工业局5月30日下发通知,要求兖矿、枣矿等省属煤矿企业以及枣庄、济宁、泰安市的煤炭管理部门立即启动省内电煤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山东省煤电油运紧急状态预案的要求,煤矿企业要切实增加矿内煤炭储备量,煤矿库存不得低于2天的产量,即全省煤矿不得低于80万吨,省属煤炭企业保持在60万吨左右。

    近段时间来,省外煤炭企业供山东省统调电厂电煤量较2007年同期大幅减少,统调电厂电煤库存总体偏低,其中9个电厂电煤库存低于7天警戒线。

    按照山东省政府提出的尽快将电煤库存提高到15天以上的要求,全省煤炭企业将坚持“保省内,保电煤,保重点;先省内、后省外,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的煤炭调运原则,优化发运结构,对省内电煤优先提报计划、优先排方案、优先装车,最大限度的保证省内统调电厂煤炭供应。

    枣庄、济宁、泰安市三个产煤大市的煤炭管理部门将尽快完成组织分配电煤煤源,落实矿点,敦促签订合同,尽早落实合同兑现。

来 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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