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期)
全省煤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
省煤炭局组织开展
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
5月4日,省煤炭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由各矿业集团公司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七个检查组,从5月8日开始利用15天时间,对全省煤矿现有生产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措施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煤矿“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双基”建设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情况,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综合防灭火情况,井下放炮管理和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各检查组在听取各市、县(区)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汇报的基础上,按照好、中、差的比列确定抽查矿井名单。
省煤炭局下发通知
5月12日,省煤炭局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防汛意识和超前预防意识,研究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把汛期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切实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地处河道、水库、泄洪区、低洼地及受地表水害威胁煤矿的隐患治理,凡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专人盯守,直至消除隐患,坚决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对雨季“三防”工程实施情况的调度和监督检查,对重点工程要实行重点检查,确保6月20日前全部完成。要严格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确保矿井排水、供电设施等完好、可靠。四是严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规定。
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督查
专项行动第四督查组督查专报
5月4日至5日,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第四督查组对龙矿集团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听取了龙矿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梁家煤矿和洼里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龙矿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有以下特点:(一)领导重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二)认识到位,认真扎实地开展“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三)雨季“三防”工作部署及时,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同时,督查组指出了龙矿集团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力度,浓厚氛围,力求督查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要集中精力搞好百日安全督查专项活动,要吸取“4.28”铁路事故教训,特殊时期,要采取特别措施,集中精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切实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深查细排,不留死角。
枣矿集团统一思想 明确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4月26日,枣矿集团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上级部门的一系列部署安排,提高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的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完善了从董事长到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认真做到专项行动“四个结合”。即:与二季度广泛开展的“学、考、推、促”活动相结合;与“一号文”的贯彻落实相结合;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开展“斗雨季、迎奥运、庆国庆” 平安和谐安全发展活动相结合。三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督查重点。即:雨季“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和放炮管理等。四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制,精心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和闭合管理,落实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发送:省政府安委会,省安监局,山东煤监局,省监狱管理局,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各省属煤炭企业;本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各处室。
编辑:孙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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