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期)

全省煤矿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


 

转发国家局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等

工 作 的 通 知

 

    6月18日,省煤炭局转发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明电[2008]21号),并就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严禁“三违”,严防“三超”,始终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深化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要把百日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第二阶段督查工作,强化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提高专项督查的广度和深度。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三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和《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煤炭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和一线,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督查督办,及时研究坚决实际问题,坚决防止因安全责任和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引发事故。

 

 

枣庄市煤炭局

积极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暨二季度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按照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6月初开始,枣庄市煤炭局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在全市煤矿开展了以雨季“三防”、生产许可证现场管理、技改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安全专项督查暨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为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市煤炭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由局领导带队,采取随机检查、临时通知的形式,对全市煤矿进行了全覆盖的大检查。检查组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力求做到严、深、细、实,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形成检查笔录,并做到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验收单位。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下达现场行政处罚通知书,依法严厉处罚,特别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当场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隐患不除的,不得恢复生产,逾期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截至6月11日,检查组共检查煤矿7处,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96条,下达整改指令单13份,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求煤矿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目前,安全大检查活动正在进行。

 

 

 

 

 

 

 

 

 


    发送:省政府安委会,省安监局,山东煤监局,省监狱管理局,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各省属煤炭企业;本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各处室。


    编辑:孙高亮

    联系电话:85685825 电子邮箱:85685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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